郵件退回如何操作
近來,在處理業務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由于地址書寫有誤或信息錄入錯誤造成的郵件退回現象,筆者認為有必要就郵件退回的含義、處理退貨和郵件撤回的操作規范,與大家一起探討。
郵件退回的兩層含義
一層是由配送局提出的退回申請,叫退貨。它是指郵件詳情單上的地址書寫正確,而收寄局在信息錄入時出現錯誤,將貨物發錯地址,從而由配送局提出退回申請的一種服務方式。另一層是由寄件人或寄件單位主動提出的退回申請,叫郵件撤回。它是指郵政速遞物流根據寄件人的申請,將已交寄的速遞物流郵件退還給寄件人的一種特殊服務。
退貨或撤回的操作規范
退貨是由配送局在網上提出退貨申請,收寄局在網上進行退貨受理,在郵政速遞物流信息平臺系統中重新錄入郵件信息,將郵件重新配送封發到正確地址的一種操作過程。在辦理退貨操作時,配送局應發出退貨訂單和申請退貨函,待收寄局進行答復后,由收寄局發出退貨訂單即可受理退貨。
撤回是由寄件人或寄件單位要求撤回國內省際或省內的速遞物流郵件,寄件人提出撤回申請時,首先應填寫速遞物流郵件撤回/查詢申請書,在“郵件節目”一欄填寫郵政編碼、收寄日期、寄達局、內件名稱及數量、保價金額、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寄件人的姓名、地址、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及發證機關等信息,并由寄件人簽章,填寫申請日期。
收寄局在處理郵件撤回時,要向配送局及經轉局發出退貨申請函,配送局接收后,方可辦理退回手續。此時,如郵件尚未發出,收寄局可將郵件找出并退交給寄件人,并請寄件人在申請書反面“申請人簽章”處簽收,同時,收回寄件人原寄郵件收據和速遞物流郵件詳情單,將其與申請書、收據附在原收據存根上備查。對所收郵費應全數退還給寄件人,但攬收服務費等已提供服務的費用不退。如郵件已發出,收寄局應向下一環節及寄達局發撤回郵件電報或傳真。郵件尚未投交收件人的,應在郵件上加貼“改退批條”,批明“寄件人要求撤回”字樣,按特快專遞郵件或物流郵件退回收寄局。當速遞物流郵件已投送給收件人時,應將特快專遞或物流郵件的投遞情況在24小時內,用傳真或電報的形式通知原寄局,由原寄局轉告寄件人,并在申請書上批注,將申請書附在原收據存根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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