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青海朝陽物流園區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青海朝陽物流園 2011-12-10 17:30:53
2007年11月,西寧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調整西寧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及稅額的通知》(寧政〔2007〕132號)文件,按照新規定,朝陽物流園區屬三類地區需執行10元/平方米的稅額標準,城南新區、東川工業園區和生物科技產業園區屬五類地區可執行5元/平方米的稅額標準。新標準出臺后,園區內各物流企業不斷向我辦反映存在的困難。就此情況,我辦在向市政府提出降低青海朝陽物流園區土地使用稅申請的同時,多方協調相關部門,最終,地稅局同意園區內部分物流企業暫緩繳納土地使用稅。
隨后,我辦又再次向市政府提出降低青海朝陽物流園區土地使用稅的申請。近日,市政府召開第51次政府工作會議,專題研究了支持青海朝陽物流園區加快發展相關問題,會議決定:“為支持青海朝陽物流園區加快發展,在三年內市財政和城北區財政根據現行財政體制規定,按照青海朝陽物流園區物流企業執行現行稅率繳納土地使用稅數額的50%安排專項資金,撥付青海朝陽物流園區用于支持園區內物流企業發展”。
為落實這一優惠政策,請園區內各企業按照10元/平方米的稅額標準,盡快繳清之前緩繳或未繳的土地使用稅款,完稅手續辦結后,市財政局和城北區財政局根據現行財政體制規定,對我辦認定的物流企業,按照園區物流企業執行現行稅率繳納土地使用稅數額的50%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園區內物流企業。
更多關于 青海 朝陽物流園 的快遞知識
更多關于 青海 朝陽物流園 的站內信息
本站部分文章轉載于網上,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您的權益,請Email和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