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郵政日戳
郵政日戳是郵政企業處理各項業務時使用的刻有地名和日期的特制專用戳記;是郵政通信的專用工具,表示處理郵政業務的一種戳記;是憑此確認郵政局所與用戶之間,以及各生產環節之間責任關系的印信,所以說每一枚日戳都代表著一個郵件處理環節。同時,郵政日戳還是法律上的有效憑證,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仿造或冒用。因此,郵政日戳的保管要有詳細的登記,由使用人簽收并負責保管,防止丟失、盜用和濫用。
郵政營業日戳是指在郵政營業網點(含自辦和代辦)使用的用于收寄、封發各類郵件的日戳。郵政營業日戳分為普通營業日戳、專業營業日戳和風景營業日戳三類。普通營業日戳指郵政支局所和代辦所使用的營業日戳,專業營業日戳是指集郵專賣店、函件直復營銷中心、郵政報刊零售店、郵政分銷直營店等****的專業服務網點使用的營業日戳,風景營業日戳是指著名風景名勝所在地的郵政支局所和集郵專賣店等對外營業場所使用的營業日戳。
郵政營業日戳可蓋銷郵票,包括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的郵票圖案,貼有郵票的各種集郵品,以及按規定蓋印于郵件封皮、各種業務單據和經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特準加蓋的其他單式、憑證上,但不準加蓋在空白紙張、簿冊以及與郵政業務無關的各種冊、頁、單式上。
郵政營業日戳僅在郵政營業網點中經辦業務使用,不得配發至各類管理機構使用。
在郵政支局所內設置并統一管理的專業柜臺或店中店,不單獨配發專業營業日戳,均使用普通營業日戳,必要時可以按照日戳下部的序號加以區分。
代辦的專業服務網點不配發郵政營業日戳。
郵政營業日戳地名一般只用地名專名,不用地名通名。如江蘇省應為“江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為“新疆”,北京市為“北京”,大廠回族自治縣為“大廠”。
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只用市名,省(自治區)地名應省去。如湖北省武漢市應為“武漢”,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應為“呼和浩特”。
一般城市,只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城市的專名,省去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城市的通名。如江蘇省蘇州市應為“江蘇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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